宗法制度是以父系血缘关系来维持政治等级制度和巩固统治制度。宗法制度与封建制度密切相关,以血缘和公婆为纽带-2制度,封建制度与宗法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制度宗法制度与分封制血缘,主要由公婆联系政治 制度,以血缘的关系为纽带,实行封建制和宗法制,根据血缘父系的亲疏远近来确定政治的等级。
1、宗法制的特点?宗法制度的特点:1。长子继承制。宗法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,其主要精神是“长子继承制”,是一种基于父系血缘关系的继承法律(包括统治权力、财富和封地)血缘。周朝的皇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,而且是“由卑传庶,由长传贤”。2.血缘关系维护。西周的奴隶社会,根据血缘的亲疏远近,等级众多,由血缘联系,由礼制维系。
宗法制度制度不仅适用于周氏的同一个姓氏,也适用于不同姓氏的王子。周制度,同姓不婚,而异姓则互为婚姻媒介。因此,周称同姓的诸侯为叔伯,称异姓的诸侯为叔伯。周初的封邑和开国姓氏是将宗族组织扩大到政治,即宗族组织成为国家机关,奴隶主和贵族通过宗法制度制度,建立起严密的统治网络。宗法制制度由宗法制演变而来,是一种制度皇室和贵族为了建立世袭统治,按照血缘的关系分配国家权力。
2、大宗和小宗的关系夏、商、周被史学界称为“三代”。夏商时期的最高国家元首被称为“皇帝”。夏朝的皇位由他的儿子接过,偶尔传给他的兄弟。商朝的皇位大多传给弟弟,最后由弟弟传给大哥的长子,或者由嫡系传给自己的儿子。公元前8世纪,周武王灭商朝,在濠江建立周朝,改“帝”为“王”。周朝的皇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,而且是“由卑传庶,由长传贤”。周朝的这个制度就是“宗法”,其内涵与中国的姓氏有直接关系。
宗法制度起源于宗法家庭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,最终确立了父权制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,太古代先民“知母不知父”的历史终于走到了尽头。重男轻女的家庭普遍实行“一夫多妻制”,他们在妻子之间分居。据《独断》记载,三代“一夫多妻”的情况是这样的:“天子娶十二,夏制亦娶二十七妻。殷人增加3927人,使39人,御女81人。